暂无更多详细介绍。
督抚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,明清两代的地方军政长官。督抚有权决定徒刑的判决,对流刑、充军、发遣可以做终审判决,但需要报请刑部复核。历史沿革清代初沿明制。督、抚系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、右都御史衔,无定员。顺治十年,...
用户名
密码
记住登录状态 忘记密码?
邮箱
确认密码
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